从减税政策方面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根据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在*些方面可以减免税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若做好筹划,可以节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这是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项特定津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⑧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6)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7)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8)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照国家统*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这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我国政府参加的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⑧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这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探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⑤按照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⑥个人购买体育彩票,凡*次中奖收入不超过l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l万元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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