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取消 注税行业协会职能提升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其中提到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这是否意味着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
对此,人社部在相关后续工作通知中明确,现行的注册税务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将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相关行业协会在未来的工作中会承担更多职能。
人社部在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经与住建部、国税总局、国土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将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五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人社部的通知还规定,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
中国的各类职业资格划分为两个类别,即职业准入类和职业水平评价类,准入类职业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
目前注册税务师是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关于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等具体认定工作,将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按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未来要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注册税务师是位居律师、注册会计师后的第三大社会服务行业,但注册税务师的处境尴尬。注册税务师资格是依据国税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设置,没有获得法律层面的认可。
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因为没有立法,不存在法定业务,律师、注册会计师也可以从事相关涉税服务。
国税总局起草并与7月下发各地的《税收征管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中,专设条文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法律地位。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近日发文称,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规定“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
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中,并按两个思路推进立法进程。
*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
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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